3)章节94 镇口_哎,人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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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剑,而是贵族的收藏,白马镇前任领主没能使用这把剑消灭来犯的强盗,而这个强盗也没能用这把剑伤害来袭的矮人。

  之前说了,达贡一只手在头顶上甩出头蓬,它顺势向脑后移动,抽出飞刀扔了出去。不到十米的距离上,达贡几乎不会打偏。哦,他打偏了一些,原本瞄准的是眼睛,现在命中了咽喉。只要他不说,别人只会觉得他扔得忒准。

  不是所有人都像诺如那样见色起意、手忙脚乱的,达贡从余光里注意到有强盗正在有条不紊的给弩弓上弦。在这个距离上,弩弓的威胁永远巨大,只有努力不被命中,不可能被命中后还能保持战斗力。他快速前冲,冲向诺如,同时双手伸向半精灵的漂亮长剑。

  咽喉中了一刀,诺如并没有立刻死去。他窒息、眩晕、血液泊泊而出,但还没有咽下最后一口气。刚才他只看到亮光一闪,脖子一热,自己的身体和头脑就变得迟钝起来。不过他看到达贡冲了过来,还是努力抬起双手,想要把剑尖对准那个矮人。

  杀了他,兰莉就会张开双腿。

  这是他最后的龌龊念头,把龌龊两个字去掉这句话也成立。那歪歪扭扭的颤抖剑尖毫无威胁,达贡稍稍侧身就避开了,然后一肩膀撞进诺如的怀里。这一撞,导致诺如后背上的雨水被全部振飞,仿佛脱掉了一层水膜;这一撞,把他最后一口气撞没,长剑脱手魂魄飞;这一撞,达贡顺势抓着裆将他扛在肩膀上,成了个临时的肉盾。他用单手缴械,长剑入手,从肉盾另一侧伸出。

  “先让我射击!往后稍稍!”兰莉身边那个喜欢在皮带上镶嵌钉子的家伙喊道。他上弦的速度最快,已经舔着舌头,再度射击。

  都说矮人善于背负重物,这次大家算是见识到了。达贡看到镶钉皮带客射击,便用诺如去挡。这一箭相当危险,几乎擦着达贡的脸,但还是射进了诺如的屁股。

  兰莉见状鼓掌大笑,乐不可支的样子让强盗们感觉无比丢脸。“哈哈哈,笨蛋!矮人目标那么大都射不中,而且你们五个还不敢围攻吗?”

  “我擅长……”

  “我管你擅长什么。反正这样下去你的皮带是没机会啪啪啪到我身上了。”兰莉白了镶钉皮带客一眼,眼神里似乎有万种风情。这一眼,弩弓被丢在地上,所有人噌的一声抽出剑。

  “对!小心!把他围起来!”大家的心思终于齐整了一回。

  达贡太需要一场混战了,总比被射来射去好。他扛着一具尸体,以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加速度迎面冲了上来。他面前是只有两人的那一组,他们应该恢复三人的规模。

  “杀呀!”街道另一边的三个人开始冲锋,他们没有泥魔皮靴,他们会打滑。达贡怒吼着,将尸体扔向其中一个对手,然后扑向另一个。没有人想要双手接住诺如的尸体,这样一来,必然有一人要临时改变节奏,落到另一个人身后去。而混战中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将它变成局部的一对一。

  单手递出长剑,另一只手跟上,中途就变成双手持握。达贡不断加速前进,用更熟练和简单的加速前进来迫使对方不能后退避让,只能格挡。那人选择最直接的剑刃横扫,也就是把长剑当成棍子用。但格挡时,双手比单手更容易发力,于是达贡一撤、一转、一架,继续向前刺。

  防守时横扫的长剑被架住,然后被挤压到胸前,而进攻的长剑在双手的共同推动下继续向前,穿透了革甲,从肋骨中间刺入。盔甲、皮肤和骨头在长剑上摩擦的声音清晰可闻,剑刃也因此被卡在里面。不过没关系,反正是捡来的武器,达贡继续一推,将这个人推翻在地,同时借力恢复身体平衡。

  目前解决数量: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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